在澳門聘請外傭時,醫療費用的承擔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: 1. 工作相關傷病: 根據澳門勞工法例,雇主必須為外傭購買「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」,因此若外傭因工作意外或患上職業病,相關醫療費用(包括治療、康復等)由雇主承擔。 2.非工作相關疾病: - 僱傭合約約定:若合約中明確規定雇主需承擔非工傷的醫療費用(如普通感冒、慢性病等),則按合約執行。 - 默認情況:若無特別約定,外傭需自行承擔一般疾病的醫療費用。澳門政府為非本地居民提供公共醫療服務,但費用較高(如住院每日60澳門元,其他費用按200%標準收費)。 - 補充保險:部分雇主或勞務公司會為外傭購買「工作時間以外人身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」,具體費用承擔需參考保險條款。 3. 特殊情況 : - 若外傭確診傳染病(如新冠肺炎),可根據澳門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申請豁免醫療費用。 - 外傭在澳門期間的緊急醫療救助通常由公立醫院提供,但非緊急情況建議提前確認費用承擔方。 建議 :雇主與外傭簽訂合約時,應明確約定醫療費用的分擔方式,避免後續糾紛。外傭也可自行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以覆蓋非工作相關的醫療開支。